通航建筑物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39.1.2企業主要人員39.1一級資質標準
39.1.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0萬元以上。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5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50人。
39.1.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1000噸級以上船閘工程;
(2)300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
(3)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39.2二級資質標準
39.2.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39.2.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7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30人。
39.2.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300噸級以上船閘工程;
(2)50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39.3三級資質標準
39.3.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39.3.2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2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9.4承包工程范圍
39.4.1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船閘、升船機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39.4.2二級資質
可承擔1000噸級以下船閘或300噸級以下升船機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39.4.3三級資質
可承擔300噸級以下船閘或50噸級以下升船機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