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辦理標準:
1、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凈資產不低于2000萬元;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3、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3年以上,取得三級資質1年以上;
4、近3年累計竣工房屋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5、連續3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6、上一年房屋施工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7、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職專業技術、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職技術、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持有會計資格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3人,專職統計人員不少于1人;
8、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9、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10、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11、企業名稱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名稱中的行業用語須為“房地產開發經營”或“房地產開發”、“房地產”;
12、原有國有和集體企業進行了股份制和民營化改革。